1、孙小果(曾用名陈果、李林宸),1977年10月27日出生于西南边陲云南,1992年12月入伍,曾服役于武警云南边防总队新训大队,昆明市支队,后在武警昆明边防学校学习。
2、孙小果其人孙小果1977年出生于云南昆明。孙小果早年时曾经入伍服役,1998年,孙小果因强奸罪、强制侮辱妇女罪、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死刑。之后其母亲和继父多方运作,死刑改为死缓。
3、年12月23日,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1997年犯强奸罪、强制侮辱妇女罪、故意伤害罪、寻衅滋事罪再审案件依法公开宣判。
4、在现实生活中,的确有孙兴这样的人,那就是云南孙小果。云南孙小果就是孙兴的原型。孙小果所做的远比孙兴要多得多,罪恶得多。
5、年2月20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孙小果执行死刑。
6、《扫黑风暴》中孙兴和徐小英的经历是从云南孙小果的真实案例中得出的。知道这件事的人应该知道那件事是多么黑暗和令人心碎。
1、孙小果是云南省昆明市人。孙小果(1977年10月27日—2020年2月20日),男,汉族,曾用名陈果、李林宸,云南省昆明市人,身高约9米,1992年12月入伍,曾是武警昆明某部的一个上等兵,后又进入武警某学校学习,直到犯罪。
2、孙小果(曾用名陈果、李林宸),1977年10月27日出生于西南边陲云南,1992年12月入伍,曾服役于武警云南边防总队新训大队,昆明市支队,后在武警昆明边防学校学习。
3、孙小果其人孙小果1977年出生于云南昆明。孙小果早年时曾经入伍服役,1998年,孙小果因强奸罪、强制侮辱妇女罪、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死刑。之后其母亲和继父多方运作,死刑改为死缓。
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,认定孙小果犯强奸罪,强制猥亵、侮辱妇女罪,故意伤害罪,寻衅滋事罪,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数罪并罚,判处死刑。
身为学生时参与轮奸案,因继父保护提前出狱,又犯了三宗强奸罪,还涉黑,在保护伞下,本该服刑的他在外继续开公司,并多次减刑。在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下最后落网。
孙小果犯强奸罪、犯强制侮辱妇女罪、犯故意伤害罪、犯寻衅滋事罪。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认定孙小果犯强奸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犯强制侮辱妇女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。
孙小果(曾用名陈果、李林宸),男,汉族,云南省昆明市人,1977年10月27日出生。
孙小果案件全过程来龙去脉涉及多起恶性事件,以下是其简要概述:孙小果,一个在1990年代初期因犯强奸罪被判刑的罪犯,却在短时间内重新出现在公众视野中,犯下了一系列令人震惊的罪行。
1、年,孙小果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其父母通过伪造病历帮助孙小果非法取保候审、保外就医,致使其未执行刑期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。
2、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,认定孙小果犯强奸罪,强制猥亵、侮辱妇女罪,故意伤害罪,寻衅滋事罪,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数罪并罚,判处死刑。
3、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,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对罪犯孙小果执行死刑。 孙小果,1975年出生,1994年因犯强奸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。案件办理期间,他被取保候审、保外就医。
4、孙小果的强奸犯罪已达到1979年刑法判处死刑的量刑标准。
5、年孙小果非法限制人身自由,以劫持、威胁方法控制被害人,以暴力胁迫对一名15岁、17岁未成年少女实施强制侮辱,犯了强制侮辱妇女罪、故意伤害罪。
身为学生时参与轮奸案,因继父保护提前出狱,又犯了三宗强奸罪,还涉黑,在保护伞下,本该服刑的他在外继续开公司,并多次减刑。在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下最后落网。
年7月,孙小果参与的一起案件事发后,盘龙区拓东路派出所接案后发现,孙小果竟是一个本应在监狱里服刑的罪犯。警方打电话给孙小果的母亲,他母亲说:孩子回四川外婆家去了。
这次孙小果犯罪是在1997年的11月份,12月份被逮捕,并于1998年2月作出判决:“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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